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身体健康,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九八四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未婚。
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一九七八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规定时间和办法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在参加高考报名资格确认后,填写《北京市2006年报考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登记表》、《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各种表格均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任意涂改,否则无效。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将《体育专业考生登记表》于4月3日前送交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由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打印并发给考生,考生持准考证参加体育考试。
三、考试 ㈠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理工类或文史类统一考试。
㈡体育专业考试
凡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具体工作要求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细则》执行。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两大项。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
(1)100米跑;
(2)绕杆跑;
(3)立定跳远;
(4)原地双手后抛铅球(男5Kg,女4Kg )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为: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男)、体操、艺术体操(女)、武术、游泳、乒乓球。考生可按本人专长从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
选田径专项的只考下列单项中之一项: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栏高1.00米、栏距8.90米)、100米栏(女:栏高0.84米、栏距8.5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男:7.26Kg、女:4Kg)、铁饼(男:2Kg、女:1Kg)、标枪(男:800g、女:600g)、撑杆跳高(男)。
2.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的评定,按照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身体素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
3.考试地点与时间
专业考试地点:首都体育学院
专业考试时间:4月15、16日两天进行,考生凭体育准考证的考试时间进行体育加试。
㈢面试
凡报考体育专业考生均应面试, 面试内容:身高、视力、 仪表(五官、体形)、协调性、柔韧性。面试时间:4月15、16日体育专业考试当天。
报考运动人体科学、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专业的考生免试体育专业考试,但必须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
四、录取 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参加提前录取。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