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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6年部分高等学校试办高职班实施办法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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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计划和政策

  有关高等学校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试点(以下简称“高职班”)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指导性招生计划,由市教委、有关部委正式下达,未经批准的招生专业不能安排招生。有关政策按照京教计(1999)020号《关于北京市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及京教计[2000]042号《关于北京市按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补充通知》执行。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④具有本市正式户口。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

  考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填写报名信息,按规定程序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间为3月20日8时至25日18时,报名资格确认时间由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3月31日前自行安排。

  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应届毕业生到本学校所在区(县)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由本学校通知;社会青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

  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及在职职工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须持本市户口簿(在职职工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报名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各报名单位应组织考生核对、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所需用的照片,一律由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摄像采集。

  考生报名时,须签定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

  (二)专业课考试报名

  专业课考试报名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考生要按所报志愿学校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文化课考试准考证、报名考试费。

  各招生院校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详见《北京考试报》高职招生专刊。

  四、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文化课报名同时进行。

  每个考生可填报两所志愿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能否走读或愿否调剂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

  对受过违纪处分或依法受过处罚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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