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报名.
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报名.
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且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
招生学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目录》。
2.时间
3月20日至4月10日
(1).3月20日至3月31日预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内地及香港考点4月1日至4月10日(其中内地周六、日,香港周六下午,周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澳门考点时间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自行确定.
3.报名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26,38627819);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377号暨南大学华文学院,电话:(020)87205925;
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电话:(0591)87841550,传真:87819345);
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政编码:361006,电话:(0592)5703107);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政编码:200234,电话:(021)64513403,64511200);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2114253,62121932);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23280061)
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2893635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3至15楼,电话:3969334),澳门地区报名工作由其统一组织。
各报名地点备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
4.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有条件的可上传本人照片等)。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并在规定时间到有关报名地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时,考生须缴本人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缴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并缴付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在香港、澳门各报名地点报名缴付港币550元)。
邮寄报名:不便径往报名地点者,可用通讯形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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