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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上海高招政策解读 11类考生限考上海卷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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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闻晚报》(李征 陈莹)报道: 

  十一类考生限考上海卷

  1、持有上海市户籍的本市高中阶段毕业生;

  2、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毕业生;

  3、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者的子女,本市高中阶段毕业,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考生报考时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4、持有上海市户籍,在本市初中毕业后去外省市就读高中回沪报考的毕业生;

  5、上海市寄宿制高中计划内录取的外地生源应届和2004届毕业生;

  6、上海市“三校”(中职、中专、技校)计划内招收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7、父母一方现属或原属上海户籍,其子女是至少从高一开始在上海借读的高中阶段毕业生;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8、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其单位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为政策照顾范围的,其子女是至少从高一开始在上海借读的高中阶段毕业生;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限考“上海卷”;

  9、父母一方是从上海派入无锡华东疗养院的职工,并属华东疗养院无锡市集体户口的子女,高中阶段毕业;限报上海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10、经上海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沪企业等单位在沪工作的职工,其子女是在沪借读的高中阶段毕业生;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由市合作协作办公室确认)

  11、父母一方是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和知青,其子女是至少从高一开始在沪借读的高中阶段毕业生;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上海卷考试科目设置表
报考类别 科目设置
本科 3+综合+1
高职、专科 3+综合
部分高职 施行依法自主招生

  全国卷报考对象有五类

  1、持有上海市户籍的支内、支疆职工和知青子女;

  2、持有上海市户籍的引进人才子女(含转业和退伍军人子女、干部调动子女);

  3、蓝印户口转成上海市户籍的考生;

  4、持有上海市户籍的大、小洋山进沪职工子女;

  5、父母一方是从上海派入华东疗养院工作的职工,持有华东疗养院无锡市集体户口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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