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背景下,从2003年起,湖南省从改革志愿设置入手,推行“多个并列志愿”和“多次征求志愿”的办法,尊重和满足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形成了一套透明、高效的人性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并列志愿非“灵丹妙药”改革措施还需配套
并列志愿不是平等志愿,也不是“灵丹妙药”。湖南省在改革过程中,不仅仅是简单地推行几个并列一志愿,而且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和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全新的工作理念和与之相配套的工作举措,推动着招生录取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其基本做法可概括为“一个理念、两个办法、四项配套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始终把维护考生和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高校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一切为考生着想,全力为学校服务”的工作主题和保障考生“充分的知情权、自主的选择权、平等的竞争权”的工作主线,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湖南省开始了志愿设置和录取办法的改革探索。
一是实行多个并列志愿的办法,即消除学校志愿之间的等次,全部改设为三个(第一批)、五个(第二、四批)或两个(第三批)并列一志愿;投档时,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优先),首先将同一科类同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未录取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的物理顺序出档,由院校按有关规则择优录取。
二是实行多次征求志愿的办法,即在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学校志愿中不再设二、三志愿和学校服从志愿,而改为每批次一志愿录退完成后,对按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全省在统一的时间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再次向上线未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再设三个并列一志愿,并设学校服从志愿)。
为此,由主管教育副省长亲自挂帅,抽调专人分成几个组,分赴北京、上海、武汉、西安等全国高校重镇,召开高校负责人座谈会,介绍并列志愿改革的意义、作用及操作办法。后来这一做法一直坚持下来,每年都组织对高校的宣讲活动,实践也证明了并列志愿的优越性,因而逐步得到高校的理解和支持。与此同时,该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招生“阳光工程”,把凡是能公开的信息,包括并列志愿的政策规定及操作办法,都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声讯等渠道全方位向社会公开,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环境。
为使并列志愿的改革成果真正惠及考生,真正让考生不仅知道并列志愿是“怎么回事”,还知道“该怎么做”,每年高招录取之前,湖南省都要组织招生骨干赴全省14个市州开展招生政策巡回宣传,与考生、家长及老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在省教育电视台播放专题节目,全面解读并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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