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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考加分政策微调 农业院校照顾政策有变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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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本报解读了2006年四川省普通招生实施规定中加分项目的一些大方向上的变化。除此之外,2006年高考的加分政策还有一些微调,具体如下:

  艺术加分放宽

  2006年,四川省对适用于部分招生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也作了调整,去年“对音乐、美术、书法、艺术表演有特殊才能的艺术尖子,经省统一考评,成绩达到优异的加15分,优秀的加10分,良好的加5分”,2006年变成了“成绩达到优秀的加15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5分”。另外,在艺术院校(专业)招生中,考生文考成绩最高照顾加分达到35分,专业成绩照顾加分为5分,部分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农业院校照顾有变

  在适用于部分招生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中:将原有的“对第一志愿报考四川省省属农、林类院校的考生加10分投档(录取为农、林类专业的,加分方有效)”改为第一志愿报考四川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的农林专业的批线下考生享受以下照顾政策:四川省地方属农、林专业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可对线下10分以内的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学校从中选录有农、林专业志愿的考生。

  科技类加分政策微调

  在川招生所有高校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的照顾范围,由省一等奖以上调整为全国一、二等奖;照顾分值分别由全国一等奖加10分、全国二等奖加5分调整为均加20分。

  “明天小小科学家”、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照顾分值分别由全国一等奖加10分、全国二等奖加5分调整为均加20分。该项调整同时由原先适用于省内招生院校扩大为在川招生所有高校。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照顾分值由10分调整为20分。照顾范围同时扩大为在川招生所有高校。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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